科技和文化必然是相衝突的嗎?班雅明表示,印刷術發達的現代,即使是最精美的複製品,也總是少了創作者賦予真品的靈光,因此唯有站到真品前,才能感受作品所散發的靈氣。我個人有類似的經驗:高中時美術老師帶大家去參觀故宮,主要是看谿山行旅圖等十年一展的大作,但最吸引我的卻是蘇軾親筆所寫的〈赤壁賦〉,看到當下的感動真是難以言喻,甚至要離開故宮前我又再跑去看第二次──這真的是因為真品具有靈光嗎?我當下的感動來自於對課本中一直描述的故事有了真實經驗,感動來自於對「看到蘇軾本人寫的赤壁賦」的自覺,也就是看到真品的質感、聯想到它所具有的意義,我認為這才是班雅明所謂的真品具有的靈光,但其實它並非真品本身所散發的。音樂也有類似的情況,從唱片、錄音帶、CD的發明,複製音樂變得很容易,發片其實是「發專輯當名片」,因此LIVE演出成為表演者最主要的表演場域,音樂表演者和觀眾們都深信,只有參與演唱會/音樂會當下,能夠感受最真實的音樂氣氛,不管是表演者和觀眾的實際互動,或身在該處所感受到的音響效果。可以說,音樂和藝術作品的靈光,其實來自於「參與」。
然而同時我們也看到很多科技的作品,編曲混音軟體的發明讓一首歌不存在LIVE的演出,而是可以由電腦真正完美複製,如GOOGLE翻譯唱歌,或虛擬歌手「初音未來」,即使這些聲音可能來自於真人,但它主要的創作是藉由電腦,無法以LIVE取代,它的靈光從何而來?又或者Gould堅持錄音才呈現作品最原始的面貌,因此《哥登堡變奏曲》每個段落都彈奏幾十次之後才錄音,難道我們不能從音檔中察覺所謂的靈光嗎?在電腦中創作才印出來的藝術作品也是一樣的概念,在科技可以大量複製的當代,需要被探究的是何謂真品,或者靈光到底可否藉由科技傳播。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
提醒:估狗有時候太餓會吞留言,記得備份以免被吃掉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