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5日 星期四

創意背後被忽視的:模仿

   近年來強調創意,因此「有創意」許多公司對員工的要求,也成為許多學生的追求,甚至是政府提出的口號。若將創意進一步分為發明和創新,發明是工業的,而創新則是商業的,前者是成功的機會,後者則是確實掌握了機會而達到成功──創意之所以吸引人,是因為它帶來的機會與成功。



  然而在呼喊創意的同時,很多人因此忽略了它的組成其實大部分是模仿。從社會學家(心理學家?)塔德的理論來說,社會就是由個人與個人之間的模仿所形成,後來更有學者進一步指出,所謂創新其實是一種模仿的擴散,因為人與人本身的差異性,藉由模仿,結合或連結不同的人,獲得另一種看起來像是嶄新的結果。這些創新或創意看起來是憑空而生的,所以很多人認為它不可能傳授,而是來自於個人的天份,因此稱一個人為「天才」,是在稱讚一個人的創新能力。但其實從賈伯斯的傳記看來,他所做的,也不過就是將他所看到的各項事物連結在一起,只是從來沒有人(或者別人還來不及)將這些東西結合罷了。對於創意的過度強調與對模仿的忽視形成對比,而模仿做為社會的源頭,這樣的忽視造成的可能是規則的破壞。當學生都宣稱自己有創意就夠了而拒絕學習既有的知識時,「那是妄想而不是創意,」廣告系陳文玲教授說:「真正的創意是要可以實行的。」空泛的創意不是真的創意,因為它不具有發明的工業特質以及創新的商業特質,它提供的是幻影,而不是一個確實的機會,當然也不會帶來成功。



  而且成功也不是一蹴可幾的。創新已被證明是一種S形的曲線,一開始會是幾乎貼底的水平,後來才開始直線上升,到了某個程度就成為平坦的高原,然後創造性的毀滅使它進入一個新的循環。在創新的過程中,瓶頸是一種常態的必然,科技進入社會需要時間,何況不是所有的發明都會被接受,失敗和痛苦也是可能的結果。現代社會過度強調創新的成功與創意的重要性,對於懷抱夢想的人來說,帶來的說不定是意料之外的挫折,而不知自己錯在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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