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4日 星期日

[閱讀] 黃毅志〈社會階層、社會網絡與心理幸福〉

[文章屬性] 研究論文
[論文名稱] 社會階層、社會網絡與心理幸福
[作        者] 黃毅志 台東大學教育研究所教授
                               東海大學社會學研究所博士(1989~1994)
[文章出處] 《台灣社會學刊》第二十一期,頁171-210,1998年10月


[研究問題] 

社會階層對心理幸福的影響是已知的,但其中是否透過社會網絡做為中介?

[研究方法]
次級統計資料分析(單變項+雙變項+迴歸+路徑分析)

[作者主張]
影響台灣人心理幸福的主要因素是社會整合和主觀經濟情況狀況,整合度越高越幸福,主觀經濟狀況越好也越幸福。社會階層並不太透過網絡整合品質影響個人心理幸福,社會階層和網絡的關聯通常在於社會資本的取得,階層越高,越有機會取得人脈和其他資源,但取得資源並不代表幸福程度會提高。而經濟狀況的主觀對個人心理幸福有顯著相關,客觀經濟狀況則無,顯示出心理幸福是經過個人調適之後產生的結果。

[個人閱讀心得]
作者從一個相當好的點著手:社會學常常在問社會階層的形成原因,而較少研究個人取得社會階層之後的結果──在這篇文章中,他提出的是心理幸福,社會階層提高是否會提升心理幸福?自問自答的答案是Yes,社會階層提高,使個人自主性增加,變得比較快樂,也有較強的能力取得資源以減輕痛苦,因此幸福會提高。所謂的資源取得,作者的研究架構提出的是社會網絡和主觀經濟狀況。然而,經過統計資料的分析,作者得到的結論卻是,社會階層對社會網絡的影響僅是人脈的擴張等資源取得,但資源取得並不會使幸福感顯著提高。在研究採取的資料部分,作者使用台灣社會變遷調查,但其中的問項如「是否有參加某些社區團體」等,雖然可以說是社會網絡的一部份,但這僅是類別變項,即使加總參加團體的數量,也不能確定個人在團體中的涉入程度,也無法確定社會網絡的品質,若以此斷定社會網絡並不能成為社會階層和個人心理幸福的中介變項,似乎有點冒險。倒是另一個和社會階層相關的因素,主觀經濟狀況,和個人心理幸福有顯著相關,作者因此得出心理幸福是可以經過個人調適的。這些推論,似乎和一開始的研究假設就不合,尤其標題定為〈社會階層、社會網絡與心理幸福〉,和研究結果的主觀經濟狀況似乎沒有太大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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