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0月14日 星期五

兩種文化之爭

1960年代的英國,人文學科和自然學科都有各自的知識人,但掌握政治的是人文學科的知識人,對於自然學科的知識人來說,這是不公平的,缺乏自然科學的素養怎能決定自然科學的政策?五十年後的現在,英國的科學人找到自己的管道,透過發達的資訊科技和媒體,對公眾事務產生直接影響,根據C.P. Snow的說法,人文學者還是自己關在象牙塔裡。



  在台灣,自然和人文的戰爭又是另一番景象了。從高中二年級選讀類組就可以發現,對許多台灣人來說,「最聰明的人可以學醫學,比較差一點的學物理和化學,學不來數學的人才選擇人文社會」。自然學科相對於人文學科似乎是存在優越感的,即使掌握政治的仍是學法律的(台灣認定人文學科最優秀的人),但碰到如核電廠是否興建這樣的議題,仍依賴所謂「專家」的意見,表面上人文學科與自然學科在政策決定上有合作,事實上權力關係還是一面倒的。從文化相關政策的決定上也可略見端倪,目前發展的文化產業政策被文化工作者抗議存在「製造業思維」,也就是說政府在文化產業發展上採取的是和科技產業一樣的方式,然而這兩者的目標可能是不一樣的,對科技產業來說,越高的技術代表越高的產值,然而文化或創意則不然,過高的理念可能造成曲高和寡,而且越多的專門空間也不代表越能創造價值。這很現實,人文社會學科的資本投入並不和報酬成直接的線性正向關係,人文社會學科的自卑或許來自於此。



  我一直在想,最近台灣很流行一類書籍叫作「科普」,自然科學家很努力告訴人們「自然科學在做甚麼」,因此人們更能明瞭它的價值;但我幾乎沒有看過人文社會科學的科普,或許是太貼近生活而覺得不需要,然而這樣也讓人覺得這個學科似乎缺乏專業,或者太鑽牛角尖,而這對人文社會科學的發展是不利的。人文和自然兩方應當與社會有同樣份量的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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